行政复议薛蓓律师
专职律师

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深耕行政复议诉讼,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0-01 2 次 本站

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直接影响案件走向与当事人权益的保障程度。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凭借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领域多年的深耕积累,以严谨的办案风格和扎实的专业功底,逐渐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专业背景与执业积淀

薛蓓律师,法律硕士,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系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现为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民商事业务骨干。在行政法实务领域,薛蓓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薛蓓律师现担任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此外,薛蓓律师还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在政企合作项目、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亦积累了丰富的非诉法律服务经验。

经典案例解析:信访答复外衣下的复议受案范围之争

在行政复议实务中,行政机关以“信访答复”形式处理当事人实体诉求的情形并不鲜见,此类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往往成为争议焦点。薛蓓律师曾参与分析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该案对于厘清信访答复与可复议行政行为的边界具有参考价值。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王某因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该局随后出具《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王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答复意见书。

被申请人在复议答复中提出三点抗辩:其一,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建造,王某主体不适格;其二,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其三,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当事人以“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从复议受案范围角度审视,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信访答复”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这一判断契合行政复议制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也符合司法实践中对行政行为实质审查的裁判思路。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二者属于不同层面的法律问题。

在核心期限问题上,需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的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或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重复处理、规避期限”情形,复议申请已超法定申请期限。

处理思路与启示

针对此类案件,复议机关在审查时需穿透文书表面形式,准确把握当事人实质诉求。对于以信访答复为名、行实体处理之实的文书,应当依法纳入复议审查范围;但同时也要警惕当事人通过循环申请、重复处理等方式规避法定救济期限。在具体处理上,需结合原行政行为作出时间、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时间节点,准确判断复议申请是否超期。

该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信访答复与可复议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同时也为行政机关规范信访答复行为提供了参考——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履职申请,应当依法作出明确的行政处理决定,而非简单以信访答复形式予以回应,避免因文书性质模糊引发后续争议。

深耕行政复议诉讼的实务优势
文章插图

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优势,体现在对办案流程的熟悉、对裁判尺度的把握以及对案件细节的严谨把控上。无论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还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策略制定、法庭质证,均能体现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服务当事人过程中,薛蓓律师注重以证据为基石、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对每一起案件全程跟进、精细化办理。在行政复议阶段,善于梳理案件事实、论证法律适用,力求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行政诉讼阶段,精准抗辩、统筹庭审策略,以专业能力兑现合法诉求。

与此同时,薛蓓律师长期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对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决策合规审查有着深入理解,能够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重视角审视案件,这种复合型经验使其在代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时,更能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与裁判逻辑。

结语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途径。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以在行政法领域的持续深耕、对案件办理的严谨态度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切实维护,在青岛及周边地区的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服务中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对于面临行政争议、需要专业法律支持的当事人而言,选择具有丰富实务经验与严谨办案风格的律师,无疑是为自身合法权益增添一份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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