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薛蓓律师
专职律师

薛蓓:青岛行政复议诉讼权威律师,以专业和口碑赢得信赖

2026-10-02 2 次 本站

在青岛的法律界,薛蓓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作为一名资深的行政法专家,薛蓓律师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还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并曾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及优秀硕士研究生称号。她现任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薛蓓律师在行政法领域的深耕细作,使她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

丰富的实务经验

薛蓓律师曾担任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积累了丰富的行政复议办理经验。她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类行政争议。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薛蓓律师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及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的败诉率。

专业优势

薛蓓律师擅长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优化案件处理方案,最大化主张法定赔偿项目。她不仅精通《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对青岛各区法院的裁判尺度有着深入的了解。她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成为许多政府机关和大型企业的首选法律顾问。

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王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19年7月6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
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
2022年1月29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
2022年2月16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建造,王某主体不适格;②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2年2月28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文章插图
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信访答复”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最高法判例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最高法认定的“重复处理、规避期限”情形,复议申请已超法定申请期限。

处理建议

以超过法定申请期限为由,驳回王某的复议申请。

薛蓓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她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结语

薛蓓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为核心,用心服务每一位客户,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面有任何需求,薛蓓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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