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薛蓓律师
专职律师

薛蓓:青岛行政复议诉讼专业律师,以严谨态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06 1 次 本站

在法律服务领域,专业的律师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薛蓓律师正是这样一位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有着卓越表现的律师。

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优秀硕士研究生称号。她现为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业务,尤其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及保险理赔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薛蓓律师逐渐将业务重心转向行政复议诉讼,成为该领域的专家。

作为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薛蓓律师拥有丰富的行政法实务经验。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使她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

代表性案例

案例一: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王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19年7月6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
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
2022年1月29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
2022年2月16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建造,王某主体不适格;②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2年2月28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文章插图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信访答复”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最高法判例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最高法认定的“重复处理、规避期限”情形,复议申请已超法定申请期限。

处理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建议驳回王某的复议申请,理由是其申请已超过法定申请期限,且存在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的情形。

专业优势与服务特色

薛蓓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表现出色。她擅长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优化伤残鉴定方案,最大化主张法定赔偿项目,拒绝“少赔、漏赔、私了折价”。同时,她注重效率与结果,通过高效的诉前谈判促成快速赔付,诉讼阶段精准抗辩,强势维权,多次为当事人追回远超预期的赔偿款项。

薛蓓律师坚持“以证据为基石、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原则,对每一起案件全程跟进、精细化办理,用专业能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兑现合法赔偿,是值得信赖的行政复议诉讼专家。

结语

薛蓓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已成为青岛地区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的佼佼者。她始终坚持以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薛蓓律师的帮助,相信她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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