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薛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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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诚信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13 4 次 本站

青岛诚信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在青岛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领域,有这样一位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薛蓓律师。她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且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她现为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民商事业务骨干,但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也有着卓越的表现。

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无论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答复文书的草拟,还是证据的梳理论证,她都能做到严谨细致。在面对疑难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时,她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她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在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她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通过一起经典案例来了解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的专业能力。

经典案例分析:张某诉城乡建设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张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城乡建设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张某相关申请的处理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20 年 9 月 15 日:张某的一处商业建筑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张某向市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建筑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行政补偿、赔偿。
市城乡建设局出具案涉《处理意见书》,未支持张某补偿赔偿诉求。
2023 年 3 月 10 日:张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
2023 年 3 月 25 日:市城乡建设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 案涉建筑系张某亲属建造,张某主体不适格。
本案属于一般业务处理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
文章插图
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3 年 4 月 5 日:薛蓓律师所在团队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相关权威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业务处理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张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业务咨询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业务处理”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相关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权威判例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 2020 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拆除行为,至 2023 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张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业务处理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权威认定的 “重复处理、规避期限” 情形,复议申请已超法定申请期限。

处理建议

基于以上法律分析,虽然从实体上有一定的理由支持张某的补偿赔偿诉求,但复议申请已超过法定期限。不过可以从与行政机关沟通协商角度出发,尝试通过非复议途径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争取一定的补偿。

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让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面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当事人,她都能做到以理服人、以法为据,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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