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律师
薛蓓律师,法律硕士,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履历:曾为多家政府机关、大型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办案严谨细致、逻辑缜密、善于沟通、注重实效,坚持“以证据为基石、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对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全程跟进、精细化办理,用专业能力守护伤者尊严,用法律手段兑现合法赔偿,是值得信赖的交通事故维权专家。
现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拥有丰富的行政法实务执业经验,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
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在政企合作项目、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中,擅长结合行政监管法规把控项目合规关口,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市场主体应对行政执法事务提供一体化法律解决方案。
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服务为核心主业,兼顾政府法务、国企专项项目与企业常年合规服务:
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专项核心工作
定向为青岛市司法局提供行政争议全流程法律服务,独立承办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完成事实核查、证据整理、法律适用分析及答复材料撰写;全权代理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应诉工作,设计庭审方案、开展质证辩论,高效化解多起疑难行政纠纷,协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严控行政应诉法律风险,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落地。
2. 多地政府行政法务常年顾问
服务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人民政府、乳山国资委,针对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规审查,出具法律专业意见,前置防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隐患,妥善处置各类政务涉法矛盾。
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1. 核心业务:青岛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作为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全程深度参与青岛市司法局行政争议处置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全链条业务。独立承办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完成案件事实核查、证据归集梳理、法律条文适用论证,起草复议答复书、案情分析报告等全套法律文书;代理多起重点、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制定庭审应诉策略,主导法庭质证、辩论工作,跟进一审、二审全流程裁判工作。
精准掌握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复议办案规则及法院行政案件裁判尺度,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梳理行政执法程序瑕疵,优化执法流程,通过复议纠错、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实质性化解大量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风险,为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2. 曾担任多地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把控行政法律风险
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人民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履职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针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开展合规审查,对潜在行政复议、诉讼风险提前预判预警,就重点政务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协助地方政府规范行政履职行为,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高效处置各类涉法涉诉政务纠纷。
行政法类案例
案例 1: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申请人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 2019 年被拆除,向自然资源规划局申请补偿赔偿,收到信访答复意见书,诉求未得到支持。2022 年王某复议要求撤销该答复。 被申请人抗辩王某主体不适格、属于信访事项不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答复合法。 争议:名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可复议;是否借复议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 律师结合最高法判例分析:该答复实质是实体处理,本可复议,但拆除行为发生于 2019 年,王某实质诉求仍是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文书规避救济期限。 处理结果:以超过复议申请期限驳回王某复议申请。
案例 2:刘某诉某市政府、上级市政府行政征收及行政复议案
县级市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刘某不服申请复议,上级市政府维持公告。刘某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至省高院。 争议: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否属于可诉行政行为;维持该公告的复议决定是否一并审查。 裁判:拟征收公告属于征收前期过程性行为,不对权益产生实际确定影响,不属于受案范围。 裁判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起诉裁定,公告及复议决定均不予司法审查。
案例 3:张某某祖传宅基地主张征收补偿案
张某某主张祖传 162㎡宅基地因社区改造被占用,向区政府申请履行补偿职责,未获书面答复,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提起诉讼。 经查:原告无宅基地权属凭证,房屋早已坍塌,是社区自行占用土地,政府没有实施征收行为。 争议:原告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政府是否负有补偿职责。 裁判:征收补偿需要有征收行为 + 权利人享有合法权属双重条件,本案两项均不具备。 裁判结果:一审驳回诉请,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 4:邢某某多年前公证遗嘱投诉案
2000 年出具遗嘱公证书,邢某某 2019 年就该公证书向司法局投诉,得到答复。2025 年其又就同一事项再次投诉,提交民事裁定书、公证协会意见书。司法局以重复投诉、超过 3 年投诉时效、赔偿不属于监管范围作出不予受理。复议维持后,原告起诉。 争议:提交的文书是否为新证据;公证投诉时效;赔偿是否归司法局处理。 裁判:提交材料不属于新实质证据,属于重复投诉;投诉已经超过 3 年时效;赔偿纠纷应当走民事诉讼。 裁判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 5:邹某某鱼塘合伙经营人起诉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案
邹某某丈夫和鱼塘登记承包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共同经营鱼塘。邹某某要求政府直接向其发放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政府告知其属于民事合伙纠纷,应当民事诉讼。复议被驳回后起诉上诉。 争议:内部合伙协议是否可以直接让政府向合伙经营人发放补偿。 裁判:征地补偿直接对象是登记承包人;合伙共有仅约束合伙双方,不能对抗征收法律关系,应当向登记权利人领款后,民事起诉分割。 裁判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 6:王某某村自主改造后要求政府补足征收补偿差额案
王某某在社区自主村庄改造中,和居委会签订搬迁补偿协议,领取全部补偿款、房屋拆除。之后该地块取得省级征地批复。王某某以此为由,申请政府补足补偿差额。被答复补偿已经结清,复议被驳回后起诉。 争议:村集体自主改造与政府征地补偿责任主体;已签协议领款后能否重复要征收补偿。 裁判:房屋拆除补偿发生在村集体自主改造阶段,征地时房屋已经灭失;协议未撤销、无效的情况下不能重复主张补偿。 裁判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
案例 1:赵某某诉青岛德泰某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受害责任案
赵某某受劳务公司雇佣,屋顶作业坠落骨折。原告起诉主张公司未提供安全防护,索赔 279270.5 元。被告抗辩原告自身操作失误,双方之前签过私了赔偿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应当驳回起诉。 结案方式:平度法院调解。 调解结果:劳务公司再支付 14 万元,分两期支付;逾期要承担 5000 元违约金,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强制执行;纠纷一次性了结。
案例 2:薛某诉窦某、范某提供劳务受害案
薛某受雇于窦某,被无叉车资质的范某操作叉车致板材倒塌砸伤骨折。窦某安排无资质人员操作叉车。诉讼中各方互相推诿责任。 结案方式:黄岛法院调解。 调解结果:扣除已垫付费用,窦某再赔偿 15 万元,分四期支付;逾期承担 2 万元违约金,可全部强制执行;纠纷一次性了结。
专注行政复议,以行政诉讼法律服务为核心主业,兼顾政府法务、国企专项项目与企业常年合规服务